蘇教辦社政函〔2021〕15號
各部門:
根據(jù)《江蘇省教育廳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蘇教規(guī)〔2012〕13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nèi)容
(一)項目類別
1.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以下簡稱“重大項目”),包括(1)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和“四史”研究專項;(2)深入推進江蘇高質量發(fā)展研究專項;(3)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專項(以下簡稱“思政重大專項”);(4)其他重大項目。
2.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以下簡稱“一般項目”)。
3.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題項目(以下簡稱“專題項目”),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專題項目(以下簡稱“思政專項”)、黨建研究專題項目、紀檢監(jiān)察專題項目、財務管理專題項目、外語教學專題項目等。除思政專項外,其他專題項目分別以各組織單位申報通知為準,立項結果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公布。
(二)申報學科范圍(1)馬克思主義;(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學;(4)邏輯學;(5)宗教學;(6)語言學;(7)中國文學;(8)外國文學;(9)藝術學;(10)歷史學;(11)考古學;(12)經(jīng)濟學;(13)管理學;(14)政治學;(15)法學;(16)社會學;(17)民族學與文化學;(18)新聞學與傳播學;(19)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20)教育學;(21)心理學;(22)體育學;(23)統(tǒng)計學;(24)港澳臺問題研究;(25)國際問題研究;(26)交叉學科/綜合研究(按照靠近原則,備注1個主要學科)。
(三)研究內(nèi)容
(四)研究周期
(五)資助經(jīng)費來源和額度
1.重大項目由省教育廳給予經(jīng)費資助,每項不超過10萬元,分別于項目批準立項時、通過中期檢查后各撥付批準經(jīng)費的40%,結項驗收后撥付20%。各項目依托高校根據(jù)實際情況提供一定比例的經(jīng)費資助。
2.一般項目和思政專項由項目依托高校統(tǒng)籌安排資助經(jīng)費,每個項目資助經(jīng)費不少于1萬元。
二、申報資格
項目申報人須為省內(nèi)高校在職、在崗的教學科研和管理人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學術道德,在申報學科領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能獨立開展和組織研究工作。各類項目申報人資格的具體要求為:
(一)重大項目申報人年齡不超過60周歲(1961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夠實際承擔項目研究與組織實施工作,應具有高級職稱,或已取得博士學位并具有中級職稱。
(二)一般項目和思政專項申報人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中級及以上職稱,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為加強對中青年學術骨干的扶持與培養(yǎng),一般項目和思政專項不接受具有正高級職稱的人員申報。
(三)所有項目不得跨類兼報。每個項目只能有1個申報人,每位申報人限申報1項,以課題組成員身份最多同時參加2個項目的研究工作。重大項目的項目組成員不超過5人,一般項目和思政專項的項目組成員不超過3人。項目組成員均須參加項目研究工作,對研究工作有實際貢獻。
(四)思政重大專項僅面向專職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和專職輔導員(申報思政重大專項的輔導員應具備4年及以上輔導員工作經(jīng)歷,取得碩士學位并具有中級職稱);思政專項申報人必須為申報時在一線從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滿一年以上的人員,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專任教師、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職能部門專職人員、專職輔導員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申報各類項目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或輔導員,應在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信息庫或教育部高校輔導員信息系統(tǒng)完成備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
1.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省社科基金項目和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2.近2年被作撤項處理的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負責人不得申報。
3.經(jīng)查實,違反學術道德和科研誠信,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人員不得申報。
4.為鼓勵申報更高級別的研究項目,連續(xù)2次獲批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申報人暫停1年申報同級別項目。
5.不服從組織安排、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員不得申報。
三、申報限額
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實行限額申報,超過限額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一)重大項目
1.重大項目擬設立180項左右,其中單列重大專題研究項目各30項左右,其他重大項目90項左右。
2.具有哲學社會科學相關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的普通本科高校限報15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限報8項,高職高專院校限報2項,獨立學院限報2項。
3.申報單位上一年度獲得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招標項目除外)、一般項目(僅含規(guī)劃基金、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的,按照以上所列項目的立項總數(shù)的30%增加申報名額。
4.除上述限額外,各高??缮陥笏颊卮髮m?項,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申報2項,輔導員申報2項。
(二)一般項目和思政專項
1.具有哲學社會科學相關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的普通本科高校限報一般項目40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限報一般項目30項,高職高專院校、獨立學院限報一般項目10項。思政專項普通本科高校限報15項,高職高專院校、獨立學院限報10項,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和輔導員申報的項目分別不少于30%。
2.對無正當理由,未按規(guī)定給予2020年批準立項的一般項目和思政專項經(jīng)費資助的高校,取消本年度一般項目和思政專項申報資格。未按要求參加教育部社科年報統(tǒng)計工作的高校,取消本年度所有項目申報資格。
四、申報程序
(一)重大項目
重大項目由學校組織初審,初審結果在學校官網(wǎng)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送省教育廳參加評審。
1.項目申報人按要求認真填寫《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申報書》(附件2,以下簡稱《重大項目申報書》)和《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項目課題論證活頁》(附件3,以下簡稱《活頁》)。重大項目經(jīng)批準立項后,申報人不再填報《項目任務書》,《項目申報書》中填報的預期成果即視為項目任務,經(jīng)雙方蓋章的《項目申報書》即為項目合同,項目負責人應按照項目合同中提出的目標任務組織開展研究。
(二)一般項目和思政專項
一般項目、思政專項由學校組織評審,評審結果報送省教育廳審定。
1.項目申報人按要求認真填寫《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書》(附件5,以下簡稱《一般項目申報書》)或《江蘇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題項目申報書》(附件6,以下簡稱《專題項目申報書》)。
五、材料報送
請各部門有意向申報重大項目的老師于2021年5月1日之前,集中將簽字蓋章的重大項目申報材料(包括《重大項目申報書》和《活頁》各2份、《申報一覽表》和公示截圖各1份)報送科研處進行初審,同時報送上述材料電子版。5月10日前,請各部門有意向申報一般項目和思政項目的老師將蓋章的一般項目、思政專項的《申報書》、《申報一覽表》報送科研處,《申報書》《申報一覽表》電子版同時發(fā)送。
科研處
202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