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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管理中心制度
發(fā)布時間:200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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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作者:
建東職業(yè)技術學院
社團管理中心制度
第一條 建東職業(yè)技術學院社團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社管中心)是院團委領導下的學生社團服務和管理機構。
第二條 社管中心設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下設秘書處、宣傳部、公關部三個職能部,各部門設部長1人,副部長1-2人。各部門可招聘干事8-10人。
第三條 社管中心實施在院團委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主任是社管中心的第一負責人,負責協(xié)調和領導處理社管中心各項日常工作;副主任負責協(xié)助主任開展工作,按照實際情況分管社管中心各部門和各社團工作。
第四條 社管中心秘書處主要負責各社團活動材料匯總、社團總結和計劃匯總,社團與社團、社團與各學生部門之間協(xié)調,以及各項其他部門職責范圍未盡事宜。
第五條 社管中心宣傳部主要負責社團各項活動宣傳和宣傳海報設計、繪制、張貼。
第六條 社管中心公關部主要負責各社團活動申請遞交、傳達申請批復,社團活動所需器材的借用、歸還。
第七條 社管中心主任、副主任實行競爭上崗,正常情況下每年換屆一次。各部門負責人可由社管中心主任、副主任提名,報院團委審批。
第八條 本條例由院團委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九條 本條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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