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學生社團的建設管理,充分發(fā)揮學生社團育人功能,根據中共教育部黨組、共青團中央《高校學生社團建設管理辦法》(教黨〔2020〕13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成立學生社團建設管理領導小組,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架構
組 長:孫利兵
副組長:桑莉琳
成 員:季艷、張潔瑩、藺超洪、肖琳、連春光、竇燁
領導小組下設社團管理部,設在院團委。
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
1. 定期聽取學生社團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
2. 成立學生社團建設管理評議委員會,負責對學生社團注冊登記及年審進行評議審核。
3. 對全校學生社團建設發(fā)展進行研究規(guī)劃,制度性研究學生社團注冊登記及年審、骨干遴選及考核等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項,推進黨的領導具體化。
4. 建立學生社團指導教師選聘機制,按照個人申請、組織推薦、雙向選擇的原則建立指導教師庫,并在教師庫內選聘指導教師。加強對學生社團指導教師評價考核與激勵。
5. 定期組織開展學生社團排查工作,對于未按規(guī)定注冊或政治導向錯誤、開展非法活動的學生社團依法依規(guī)予以取締。
(二)社團管理部職責
1. 加強對全院學生社團的具體指導,做好學生社團建設管理評議委員會日常工作和社團建設具體事務等。
2. 負責學生社團注冊登記、社團年審及社團星級評定等工作。
3. 在學生工作處的指導下,通過提名推薦、公開選舉、考察公示、審核批準等環(huán)節(jié)遴選產生學生社團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由學生社團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遴選產生,由社團管理部負責備案。
4. 加強學生社團及其成員開展活動的規(guī)范管理和分類指導。審核備案學生社團建立網站、新媒體平臺及印發(fā)刊物等;對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校紀校規(guī)的活動,及時制止,并視情節(jié)嚴重,按程序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